第十八话 人间烟火
第十八话 人间烟火
要说事情的原末,那话还要说回当日的那个破庙。
话说当日,阿捡背着小尾去寻吃的,然而半夜三更辛辛苦苦挖的野菜差点变成小尾想要红烧他的佐菜。一句话简而言之:小尾是个肉食动物,对野菜树皮什么的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阿捡又不会杀生,他去哪给她弄吃的呢?最后没有办法,阿捡只能答应带小尾回金缕别馆。
金缕别馆里的厨娘姓赵,有个和阿捡一般年纪的儿子,但见阿捡的身形只有他儿子的一半左右,总觉得他可怜,私下总是照顾着他一些。
他带给小尾的那一个馒头也是她额外给的,现下问她讨一些剩食应该没什么问题吧。
之前挖野菜找木材煮吃的还要防备小尾吃了自己,折腾了大半日,最后等阿捡决定带着小尾进城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日的卯时了。
大街上,小店早就移了木门开了张,或是挑着担子占了座,吃食摊上的炊烟和着小摊贩们的吆喝声撑起了瑞安晨日的繁盛。
连日来,小尾一直都呆在那人烟稀少的玉尾湖畔,本以为这人间也不过就这么回事,然而此时,眼前琳琅满目的小摊小店让她看直了眼。
她这儿蹦一会,那儿跳一下,雀跃的样子让阿捡忍不住问:你从没来过集市吗?
小尾想了想,回道:“像这样的地方倒是来过的,不过当时天还是黑的,没有那么多人。哦,我还知道这里的东西都可以用东西交换……这是什么呀?”
说着说着,小尾就岔了神,看有路人拿着摊子上的物品瞧,她也拿着看。
一路走来,阿捡都提心吊胆的,生怕她看见人就扑上去问:“哎,我能不能吃了你啊”。
此时见小尾挨近边上的小摊,他吓了一跳,忙就拽住了她的袖子:“你要干嘛?”
小尾高兴地将手里的东西举给阿捡看:“这是什么?好香啊。”
“这是胭脂。”阿捡见她张嘴想咬,忙就把东西抢了下来。
店老板乘机吆喝着:“姑娘,姑娘,这胭脂女儿家用了保准美过天仙,让你家官人买一点吧……”
小尾:“官人?”
店老板:“不就是你身旁那位啊。”
阿捡:“……”
自己穿着百纳衣留着寸头脑袋,明显不可能是她什么官人,这瑞安城的老板为了卖东西可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。
小尾觉得有趣,对着阿捡说:“他让你帮我买一点……”
阿捡放下东西,忙将她拉开了:“这个不能动!万一洒了要赔钱的!”
转头就见小尾垂着眼睛微微龇着牙一副要生气的模样,阿捡立马犯了怂,软声道:“这、这个不、不是我们的,你、你要用钱买才行,可我没钱。”
“钱?”之前不都说是要用银子换东西吗,她还没看出那白花花的石头有什么特别的呢,这时候怎么又变成要“钱”了?人族的规则有时候可真复杂,还是桃源里好,想吃什么直接摘了就好。
“东西是要用钱换的啊。”阿捡简直怀疑她在装傻:“你真不知道那叫钱啊?你究竟是从哪来的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