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之母 作品
第1040章 警方可能是错的(第3页)
即使有些残留,问题是都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,还加下的那场大暴雨,即使有些痕迹也会被消除掉”。
正如李宁所说的那样,在城市里发生凶杀案后,好歹周围人多,装有摄像头的概率也比较大,能拍到凶手作案的一些细节。
这些都能成为对凶手进行审讯时的关键一击,毕竟警方需要有证据才能进行定罪,法院也才会受理。
如果证据不全,且没有凶手的证词,那实在是抱歉了,为了防止出现冤案错案的情况,通常法院一方是不会受理的。
要是最后判处凶手是非死刑或许还好,至少不会死,事后也可以给予补偿,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了死刑。
呵呵,你最好是祈祷他不会存在翻案的可能,否则除非你有大背景,要不然有一个算一个都会被追责。
轻则被检讨,记过,重的直接被踢到某个冷板凳上,度过自己接下来的灰暗人生。
并且你会时刻受到内心的谴责。(前提是此人是个正直的人,恶人另算)
不过请不要批评制度的繁琐,因为一切规则的制定,都是有原因,且有坏的典型案例的。
为什么那些错判死刑的案件很难翻案?甚至说都没有人为他们翻案?因为此事中被冤枉的那个人都死,即使想翻案也没有能力去呀!
所以被判死刑的案件必须要严格审理,甚至在15年之后,直接收回了地方法院可以直接裁判死刑的权利。
毕竟冤假错案只要不死都能有赔偿,或许会损伤公检法系统,在百姓心目中那光辉的形象,但好歹不是什么太大的错误。
而且补偿也是比较丰厚的,甚至说是普通人一生都挣不到的钱,但一旦受冤者死亡了,从生命高于一切这句话来看,即使给受冤者家属再多的钱,再多的补偿也没有用。
而就看目前的案件受害人情况,即使凶手是团伙作案,照样也会有人逃不掉死刑的判决。
所以相关的证据链必须完善,也一定要完善好,要不然别说法院了,估计连警察都不愿意冒那个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