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章 两年前的杀妻案(第3页)
林圩不愿意审案很重要的一点是,他需要退脏银,不论是争家产的,告欺诈的,邻里间发生斗殴的,或是违反律令被抓的,在最初审案时,或多或少,被告原告都有人钞银疏通过,州衙官吏都有灰色收入,可眼下审案,只要有人提出质疑,贾川便让林圩赔付,林圩表示不服,又不敢说,只能以懈怠表示抗议。
如今州衙上下不管官职大小,对贾川都有些敬畏,一是知道贾川是受了皇命来乐安的,目的嘛,大家像是都心知肚明,就是来与汉王对着干的,二是见到贾川真的敢与汉王府对着干,且汉王府拿贾川半点法子没有,连汉王府都这样,他们也只能敬畏了。
所以眼下州衙虽有知州,但所有人心里都明白,真正主事的是贾判官。
百姓间也是这么传的,王府中人自然有耳闻,却无人敢在汉王面前提及此事。
……
下午未时,林圩看着是真撑不住了,贾川便放他回后宅休息了,而他去了司房,仔细又看了看那杀妻案的卷宗,而后喊了一名衙役带路,带人离开了州衙。
路上贾川在脑子里捋了捋案情。
两年前的夏日清晨,城南一户人家传来惊叫声,惊醒了四邻,好事的邻里迅速冲到刘家院中,惊叫声便是从这里发出的。
人们看到的是刘家老两口跌坐在大儿子住的房门口,房门上清晰可见有暗沉的血迹。
刘家的大儿媳马氏被人杀了,报案的是马氏娘家,仵作验尸报告上写的是死者先被勒死,脖颈处有明显勒痕,而后又被凶手用剔骨刀在胸腹部捅了十余刀,因是死后被捅所以出血不如生前,且伤口形状也与生时被捅不同……
贾川对这个尸检报告还是认可的,当时的仵作和办案人员也算是认真的,仵作通过死者伤口形制断定凶器是剔骨刀,而刘家厨房的剔骨刀确实丢失了,且出事当晚刘家大儿子刘长未曾归家。
是未曾归家还是回来又走
刘家老两口坚称未曾回来过,可刘家女儿也就是死者的小姑子说漏了嘴,说是半夜听到院门口有动静,后又改成听错了。
刘家老两口是老来得女,这个女儿比儿子小了十一岁,孙儿孙女满地跑了,女儿还未出嫁,案发时,刘长二十八岁,妹妹刘末十七,孙子孙女与老两口住在正房,刘长夫妇住在东厢房,刘末住在西厢房,刘家只是个一进的院子,家中也是靠老刘头和儿子在城中卖卖苦力过活,日子也仅是能吃饱肚子罢了。
刘长的供词说当晚留在好友家饮酒,喝多了便在好友家歇息了,天亮后邻居跑来告知家中出事了,他才知道妻子被杀。
审案时,衙役对刘长曾用刑,但刘长始终不肯承认杀妻。
或许是用刑过多,二十八岁的刘长在狱中一年后病亡,与此案有关的一众人证才得以回家,其中便包括刘家老两口和女儿刘末,还有刘长那位好友……
按照律法,囚犯死于狱中官员是要受罚的,尤其是淹禁久的,但规定是规定,尤其是这起案子历经上一任知州和这一任的林圩,刘长伤在上一任知州,死在林圩任上,虽未结案,好像又能相互推诿,这案子便一直悬着了。
再加上大领导在这两年换了仨,各部官员也是换来换去,贾川一开始想不通为何张政都不理,他可是在任五年多了,这案子他必然知情,后来想到卷宗中一句话:刘长爹娘一开始咬死刘长一晚上未归,后曾改过口供说半夜听到院门有动静,后又再次改回来说未曾听到任何动静,再加上刘末也改过口供,认定刘长为凶犯便也就顺理成章。
只是刘长受刑也不肯认下罪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