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6章 《都市经验与语言政治》
《方言的复魅与祛魅》
——《雷锋喺广州》中的都市经验与语言政治
文/元诗
在中国当代诗歌的谱系中,方言写作始终是一条若隐若现的潜流。粤语诗《雷锋喺广州》以其独特的语言质地和都市经验,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方言诗歌现代转型的绝佳样本。这首诗表面上记录了一位城市白领在周六的琐碎经历,实则通过粤语这一方言载体,完成了一场关于现代性体验的深刻叙事。当我们以"复魅"与"祛魅"这对概念来解析这首诗时,会发现诗人树科实际上在进行着双重工作:一方面通过方言的运用恢复被普通话写作所遮蔽的地方经验(复魅),另一方面又通过这种恢复揭示出现代都市生活的本质状态(祛魅)。
一、方言作为方法:语音政治与经验还原
"赶紧周六,趁早开会/过咗街头巷尾"——诗歌开篇即以鲜明的粤语语法和词汇确立其语言立场。这种对方言的坚持本身构成了一种诗学政治。法国思想家德勒兹在《千高原》中提出的"少数文学"概念,恰可解释这种写作策略:方言写作通过颠覆标准语的统治地位,释放被压抑的地方经验和身体感受。诗中"见啲靓仔靓女/佢哋一班红领巾"这样的表达,不仅传递了信息,更重要的是通过语音的物质性(如"啲"替代"的","佢哋"替代"他们")重塑了读者的感知方式。
粤语特有的语气词和句末助词(如"啦"、"啫")在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。这些在普通话写作中通常被剔除的"语言杂质",恰恰承载着最鲜活的生活气息。当诗人写道"湿湿碎啦"时,不仅表达了"微不足道"的意思,更通过"啦"这个语气助词传递出说话者豁达的态度和地域身份认同。这种语言选择与俄国形式主义者所倡导的"陌生化"效果异曲同工,通过打破普通话读者的阅读惯性,迫使他们重新注意被常规表达所掩盖的生活质感。
值得注意的是,诗人对方言的运用并非简单的民俗展示,而是对都市经验的深度开采。"微信@我返去布置会场"这样的诗句,将最现代的通讯工具与最地道的粤语表达并置,创造出独特的诗意张力。这种并置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:在全球化时代,地方经验并未消失,而是以新的形式与现代性相互渗透。粤语作为岭南文化的活化石,在数字时代获得了新的表达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