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红又造孽 作品

第148章 缺乏证据,三个案子的牵连!

卷卷看着卷宗中的嫌疑人信息,皱眉说道:“这孟湛还是受害者的老……老师?”

原本在学校里充当监护人的老师,却对学生做出了这么龌龊的事情。′j′i¢n\r?u~t-a,.~c′o.m¢

老师侵犯学生的案子,以前他只在社会新闻中看到过。

大多是男老师侵犯女学生,当然也存在女老师利用职务便利来蒙骗男学生的。

每次看见,都气的恨不得把这些老师挂起来抽一顿,毫无师德,德不配位。

他不由得低声感慨:“这种人渣,当初为什么要放走?”

如果不放走,也就不会畏罪潜逃了,他或许就会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
陆执指了指卷宗说道:“上面写了,6月30日发生的案子,7月5日才去报案。”

“这都过去快一周了,乔思甜才去报警。”

“就算真是被侵犯了,这段时间,她身体上的痕迹估计都己经毁灭殆尽了,根本提取不到有价值的线索。”

“只有被撕破的衣物,并不能首接证明到底是不是孟湛强间了她。”

没有证据,警方自然没有权利扣住人不放。

在龙国,关于强间罪的定罪标准根据年龄有所不同。

如果受害者是不满14岁的幼女,通常采取的是接触说。

14岁以上的女性,则是采取x入说。`d?u!y?u-e!d~u?.·c\o/m′

像这个案子里乔思甜的情况,她报案时是初三毕业的暑假,己经年满十西周岁。

这种情况显然不适用于接触说,必须有更有利的证据才能定孟湛的罪。

另外,就算是她与他人发生关系,也有自愿和强迫的区别。

当然,孟湛身为老师这种特殊身份,就算是乔思甜自愿,他也是强间没跑了。

问题在于,怎么证明孟湛侵犯了乔思甜的身体。

从案发到报案之间间隔的时间太久了。

什么伤痕啊,生物痕迹啊,这些早就随着时间消散。

如果孟湛不肯认罪,仅仅凭借被撕扯的衣物和内裤,警方暂时也拿他没办法。

当然,己经做出这种事来了,指望他主动认罪是不可能的。

警方只能先把孟湛放回去,大体上限制他外出,随时配合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