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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0章 鹦鹉案件(第2页)

民警一时语塞,随即低头翻找文件:“这个……手续齐全的话,也不会走到起诉那一步。”

林海阳没有继续追问,而是转身对律师说:“去档案室看看,有没有林业局备案的养殖证明。”

秘书早已提前准备,连夜联系县林业局,得知三年前确有一家名为“金城生态养殖基地”的单位获得过鸟类养殖许可,其中就包括蓝黄金刚鹦鹉的人工繁育资质。

然而当他们赶到档案室时,却发现门锁着,值班人员推脱说没有权限进入。

“那就只能借用一下保安钥匙卡了。”秘书低声说道,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天气。

两个小时后,他们在一堆旧档案中找到了一份编号为“jy-2021-047”的养殖许可副本,盖着“金城生态养殖基地”的公章。

林海阳看着这份文件,神色复杂。他知道,这份纸张背后,是一个家庭的命运。

次日清晨,法院外已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。林海阳一行人走进法庭时,检察官正在陈述案情,强调被告人张明远未经许可私自饲养并出售濒危野生动物,行为已构成犯罪。

“请允许我发言。”林海阳站起身,声音不大,却足够清晰。

法官点头示意。

林海阳从公文包中取出那份养殖许可复印件,递给书记员:“这是金城生态养殖基地合法取得的鸟类人工繁育许可证,编号可查,公章可验。被告人的鹦鹉来源于该基地,属于合法个体。”

检察官愣了一下,接过文件仔细翻阅,脸色逐渐凝重。

“此外,”林海阳继续道,“省动物保护协会也出具了专家意见,确认涉案鹦鹉为人工繁殖个体,不属于野外种群,且数量仅为三只,未造成生态危害。”

旁听席上传来一阵低语。

法官沉思片刻,转向检察官:“检方是否考虑调整量刑建议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