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坪 作品

第204章 我国封建社会~南北朝时期18(第2页)

答曰:人无无知之质,犹木无有知之形。

问曰:死者之形骸,岂非无知之质耶?

答曰:是无知之质也。

问曰:若然者,人果有如木之质而有异木之知矣。

答曰:死者有如木之质而无异木之知,生者有异木之知而无如木之质。

问曰:死者之骨骼,非生者之形骸耶?

答曰:生形之非死形,死形之非生形,区已革矣;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骨骼哉?

问曰:若生者之形骸,非死者之骨骼,死者之骨骼则应不由生者之形骸。不由生者之形骸,则此骨骼从何而至?

答曰:是生者之形骸,变为死者之骨骼也。

问曰:生者之形骸,虽变为死者之骨骼,岂不因生而有死?则知死体犹生体也。

答曰:如因荣木变为枯木,枯木之质宁是荣木之体?

问曰:容体变为枯木,枯体即是容体;如丝体变为缕体,偻体即是丝体,有何别焉?

答曰:若枯即是荣,荣即是枯,则应荣时凋零,枯时结实;又荣木不应变为枯木,以荣即是枯,故枯无所复变也。又荣枯是一,何不先枯后荣?要先荣后枯何也?丝缕同时,不得为喻。

问曰:生形之谢,便应豁然都尽,何故方受死形,绵历未已耶?

答曰:生灭之体要有其次故也。夫歘而生者必歘而灭。渐而生者必渐而灭。歘而生者,飘骤是也;渐而生者,动植是也。有歘有渐,物之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