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9章 财富归宗
一、财富知识的历史劫难:儒家主导下的系统性删除 (1)墨家“强本节用”的逻辑阉割
《墨子·节用》原载:“圣人为政一国,一国可倍也;大之为政天下,天下可倍也。其倍之,非外取地也,因其国家,去其无用之费,足以倍之。”(引)此段明确提出“节俭增值”的财富生产逻辑,与现代“成本控制即利润”原理同宗。然汉儒注《墨子》时,将“去无用之费”篡改为“去奢从俭”,弱化其“财富创造”内核,强化道德说教(据《墨子间诂》校勘)。
案例实证:
-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《田律》,载“春二月,毋敢伐材木山林”,与《墨子》“以时生财”同宗,然《礼记·月令》篡改此条为“孟春之月,禁止伐木,顺阳气也”,将生态财富观扭曲为玄学论述(《礼记正义》)。
- 墨家《经上》“力,形之所以奋也”(力学定义)与财富动能理论相关,晋代鲁胜注《墨辩》时,竟删此条,谓“与治道无关”,导致“财富运动规律”的知识断层。
(2)法家“耕战财富”的伦理污名化
《商君书·算地》明言:“利出于地,则民尽力;名出于战,则民致死……故为国者,利在于农战。”此将农业生产与战争动员视为财富根基,与亚当·斯密“劳动创造财富”异曲同工。然《汉书·艺文志》评法家“无教化,去仁爱”,将“耕战”污名化为“暴政工具”,实则商鞅“平籴法”(《汉书》)本为稳定粮食价格的财富调节机制,被曲解为“与民争利”。
文献对比:
- 法家《管子·轻重甲》“民有余则轻之,故人君敛之以轻;民不足则重之,故人君散之以重”,此财富调控思想,被宋儒朱熹批为“霸者之术”,谓“非王道正统”(《朱子语类》),导致后世财政工具单一化。
- 汉代桑弘羊“盐铁官营”宗于“佐助边费,调剂民食”(《盐铁论》),却被贤良文学斥为“与民争锥刀之利”,致中国古代财政始终缺乏商业调节手段。
二、财富认知的儒家重构:从“生产创造”到“道德克制”
(1)义利之辨的单向化改造
孔子原言“义然后取,人不厌其取”(《论语》),本含“义利兼容”之意,然孟子将其极端化为“何必曰利?亦有仁义而已矣”(《孟子》),至宋明理学,二程谓“大凡出义则入利,出利则入义”(《二程遗书》),将义利完全对立。此改写导致:
- 明代张居正改革“一条鞭法”,因“言利”遭弹劾,谓“非圣贤之道”(《明实录》),改革半途而废;
- 清代晋商票号“以义制利”传统,被士大夫斥为“假仁义以济其私”,商业伦理被扭曲为道德作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