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醉汉闯院门(第2页)
我看见她手腕上的伤疤,那是道扭曲的红印,像条小蛇,忽然想起她刚来时,夏天都穿着长袖,我问她热不热,她只是摇头,现在才明白,她是在遮这道疤。
林晚突然拽住我的手,在石板上哆嗦着写:“我不走!当天他……给我过一碗热汤,救了我一命……。”
字迹歪扭,像要滴出血来。
我这才明白,她袖口遮的不只是伤疤,还有曾经生活的苦难。
王强眼里闪着贪婪的光,我知道他不是来找人的,是来要钱的。
他看我家有两个孩子,又住在北京,就想讹一笔。
我心一横,跑进里屋,从木箱底摸出个布包,里面是我攒了半年的三百块钱,那是我准备给阳阳交学费、给月月买新书包的钱。
我攥着布包的手青筋暴起,三百块钱的票子被汗渍洇得发软。
王强伸手来抢时,林晚突然扑过来攥住我的手腕,在石板上疯狂划写:“不!钱……不能给!”
她的笔尖戳破石板面,溅起细碎的石粉。
这时胡同口传来自行车铃铛响,街道办的李主任闻声赶来。
他冲王强晃着手里的那本红皮《婚姻法》:“小王啊,1981年新婚姻法说了,买卖婚姻不受法律保护,你这证……”
王强眼珠一转,突然蹲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哭:“政府不管啊!俺娘临死前说‘找不到媳妇就别认我做娘’,这二百块钱是卖了家里最后一头母猪换的!现在城里人娶了俺媳妇,连个说法都没有?”
他的哭腔混着酒气,惊飞了院墙上的麻雀。
李主任蹲下身,翻开婚姻法某页:“你看,第3条写着‘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’,当年你这行为本身就违法。再说林晚在这儿过了十年,还生了孩子,事实婚姻也受保护。”
王强突然止住哭,抓起结婚证往李主任面前送:“那这证咋说?1976年公社盖的章!是不是共产党盖的章?”
李主任苦笑着摇摇头,冲王强挥挥手,笑骂道:“快走,人家是恩爱夫妻,一会儿人家如果反悔,你拿不到不说钱,可能还得去号子里中蹲几天……”
老警察掏出烟斗,吧嗒着烟说:“麻烦就在这儿——70年代农村买卖媳妇不算稀罕,公社有时候睁只眼闭只眼。现在新婚姻法出来了,可王强手里的旧证也是‘历史遗留问题’。”
他指着结婚证上模糊的铅笔字,“你看这‘卖猪换钱’,在当时就算‘彩礼’,按老理儿他觉得自己占理。”
林晚突然拽住老警察的袖口,指着自己手腕上的疤,又指向王强——那道月牙形的烫痕在灯光下泛着紫红。
老警察沉默半晌,从公文包掏出份文件:“去年最高法有个批复,说‘被拐卖妇女自愿与他人结婚,若结婚证无效,需妥善处理’。这样吧,陈默,你先带林晚去法院申请‘婚姻关系确认’,王强这边……”
王强突然跳起来:“去法院?俺没钱请律师!城里人就会欺负乡下人!”
他抓起院里的扁担,“今天不把人给我,我就死在这儿!”
李警察猛地一拍桌子,震得茶杯里的水溅出来:“王强!你当派出所是你撒泼的戏台子?拿扁担吓唬谁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