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笔生花花公子 作品

第294章 税制沉疴(第2页)

他穿越之初,为了尽快稳定人心,收拢民望,曾下旨免除天下田赋三年。但他当时便已留了一手——他只免了“赋”,却并未免除“税”!这看似微小的区别,却足以显示出他对国家财政的精准判断和长远考量。

在他看来,明代的“税”,其概念与后世的税制,既有相似之处,亦有极大不同。它并非完全是国家单方面的强制征收,很多时候,是与某种“有偿交换”或“特定服务”相挂钩的。比如,针对过往商旅征收的“商税”(关税、过税),针对官营店铺或特定商品征收的“课税”,针对官方借贷收取的“利息”,以及……各种名义上的“租赁”费用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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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,对于“商税”的重要性,其实是有着极其清醒的认识的!

洪武年间,太祖便已在全国范围内,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商税征收体系:在各府设立“税课司”,在各县设立“税课局”,在重要的交通要道、关隘、市镇,则设立相应的“分司”或“税卡”。整个体系,自上而下,层层管理,不可谓不严密!据史料记载,洪武年间,全国共设立了四百五十多处隶属于朝廷的商税机构!其征收上来的税银,皆统一解送至京师太仓,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补充。

当时商税的主要来源,有两大项:

其一,便是“塌房税”,也称“官店钱”。即由朝廷在各地交通要道和重要城市,兴建官方经营的客栈、货栈,所有过往的行商坐贾,都被强制要求必须入住这些官营塌房,并按照其携带货物价值的三十分之一,向朝廷缴纳税款。

其二,则是“市肆门摊税”。此税起于洪熙元年,后在宣德、正统年间,逐步推广于全国。即在城乡集市,对所有开设店铺、摆设摊位的商人、小贩,按照其经营规模和商品种类,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。甚至……连那些在城郊种植蔬菜、挑担进城贩卖的普通菜农,也要缴纳“菜园税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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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太祖高皇帝苦心建立起来的这套商税制度,在经历了百余年的风雨之后,却早已是弊端丛生,形同虚设!

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势力的壮大,他们对朝廷征收商税的抵制情绪,也日益高涨。而那些本应代表朝廷利益的文官集团,其中许多人本身便出身于江南士绅商贾之家,或与地方商帮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。在他们的“支持”和“呼吁”之下,原本还算有效的塌房税和门摊税等主要商税,在万历朝之后,便已是举步维艰,几乎收不上来几个钱了!

中央朝廷收不上税,地方官吏却并未闲着!他们打着各种“合理”的旗号,巧立名目,滥征苛捐杂税,并将其中大部分都中饱私囊!这种官逼民反的行径,也直接或间接地,激起了无数的民变和地方动乱!

而朝堂之上的党争,更是对商税制度的败坏,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魏忠贤等所谓的“阉党”当政之时,为了搜刮钱财,也曾一度加强过商税的征收,设立了许多新的税卡和税监。但他们此举,并非是为了充实国库,而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,其手段之酷烈,搜刮之民脂民膏,更是令人发指!这也使得“商税”二字,在百姓心中,几乎等同于“苛政”和“盘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