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4章 完美的方案,无偿划拨(第2页)
至于公司是否注销,决定权就在许家庄手中。
既保障了国有土地不流失,又保障了许家庄的权益。
不管以后如何,合同都可以继续履行。
许关不由感叹,准岳父大人确实有两把刷子,不但思路灵活,而且对相关政策的把握和应用炉火纯青,不愧是学者型官员。
通过这么一道简单的程序,让一切都顺理成章了。
况且合资公司也不是白嫖土地,要治理1000多万亩盐碱地,这是其他人肯定办不到的事情。
从某种程度上说,这个合资就是就是一个为许家庄单独订制的“萝卜公司”。
就好像某些单位招考时的“萝卜岗”,为某些人私人定制的位置。
其中的区别是,合资公司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合规的,谁也挑不出毛病。
许关明白了,何岳庭对省里耍了一个小小的“心机”,先提出许家庄要大量买地,省里的分歧自然是很大,很难通过。
这时候再提出替代方案,以合作治理为前提成立合资公司。
厉害!
许关带着一丝佩服感谢道:“谢谢何叔,你这个办法实在是好。既达到了目的,各方面又都能交待过去,不会授人以柄。”
何岳庭笑道:“好了,快回去准备吧,过两天省里来人跟你签合同。”
……
数天后,山南省和许家庄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的合作协议,双方共同成立山南省大平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。
其中山南省占股5%,享有分红权,不参与公司管理和经营,许家庄占股95%。
合同约定,大平原公司负责治理全省范围内的风沙盐碱地,共计1050余万亩。
治理成功通过验收后,山南省将其中的260万亩无偿划拨给大平原公司耕种使用,不得改变土地用途,不得转让和变卖。
许家庄有限公司拥有大平原公司的经营权,有权决定公司的存续和注销。
……
这个合同看上去像个“不平等条约”,其实省里一点都不亏。
将1000多万亩风沙盐碱地变成良田,带来的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。
其中260万亩变相送给许家庄,但手里还有780万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