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8章 电灯泡(第2页)
同样是军嫂们在一起,但是是两种不同的感受,这里的人明显没有那么高的好奇心,真的就是来看看,打声招呼。
比较注重自己家里的生活,简单来说,就是素质普遍要高一些。
对于还不怎么熟悉的军人家属,都有一定的距离感。
林芷喜欢这样有边界的感觉。
和各色家长打交道久了,林芷和谭婉婉在不是办公的情况下,都不想过多的和不熟悉的人交流沟通。
觉得累。
这大概就是职业带来的一些毛病吧。
这里的家属太多太多,即使他们一家四口去食堂吃饭,也没有人过多的关注,在眼神撞上的时候,双方都善意地点头微笑。
只有碰上和梁毅熟悉的,双方才招呼几声,摸摸乐乐的头。
现阶段,乐乐就是他们家的吉祥物,还是代表性的。
他这个角色恐怕还要充当几年,毕竟人家不好摸安安的脑袋以示亲近。
乐乐在心里叹口气,等人走了,才伸手顺顺自己的头发,扒拉了好多下。
他好想快点长大,和他爸爸一样高,这样就没有人再摸他的头了。
安安在一旁不厚道地笑着,她这个年纪的小女生,可不喜欢别人摸自己的头发,除了家里亲近的长辈。
林芷看着儿子的苦瓜脸,笑着给他夹了一筷子菜,“快吃,等吃完,我们去逛逛这里的商店。”
“好耶!”安安欢呼。
老父亲梁毅只有羡慕的份了,一边羡慕,一边还不忘交代自己的钱放在什么地方。
林芷能不知道?好笑地看着他一副也想去的样子,“我很公平,中午陪孩子逛,晚上陪你逛,你就安心地上班吧。”
“我也公平的爸爸,晚上我们陪你一起逛。”
梁毅瞟了自己闺女一眼,这电灯泡越大越亮,你还不能明着嫌弃她闪着你的眼。
“晚上冷,你和弟弟早点上床,听听收音机。”
“爸爸,你小看我了不是,收音机哪有陪我亲爱的爸爸重要!”
梁毅:……今天并不是太想做你亲爱的爸爸呢。
林芷憋笑,老父亲是那么好做的?现在嫌弃孩子当电灯泡,等以后她找到另一半,你想让她陪你逛逛,人家都不一定乐意。
在他们一家快要吃完的时候,老李的媳妇带着两个女儿过来了。
老李的媳妇是京市本地的,嫁给老李的时候是二婚,和前头丈夫有一个女儿。
老李因为长得显老气,家又是农村的,一般家庭条件好的女人看不上他,但是条件一般的,老李自己又看不上。
蹉跎到三十大几,他上头的领导才给他介绍了现在的媳妇张小玲。
张小玲虽然是二婚,但是长得好,身段也好,家庭条件就不用说了,领导介绍的人,哪会太差的?
两人就这么相看上了。
张小玲上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太强势,她前夫受不了,两人才离得婚。
这第二段婚姻也没差,虽然是二婚,可她不觉得嫁给老李是高嫁,要不是离过婚带着孩子,加上老李老实,她还看不上老李呢。
看到林芷一家坐在这里吃饭,吊着眉毛客客气气招呼了一声。
“小林和孩子来啦,有时间来家里坐坐。”
“好的嫂子,那你们吃,我们吃完回去了。”
林芷对她不喜欢,但也算不上厌恶,她讨厌的是老李,你媳妇强势是一回事,但是作为儿子该有的孝顺是另一回事。
说得名声好听些,是他媳妇不让他回家看望生病的老母亲,说得难听就是良心被狗吃了。
你自己亲娘生病了,你要真想回家看看,你媳妇能拦得住?
说到底,你就不重视那个生你、养你的老母亲。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好过,不愿意来回折腾,花点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大钱就给打发了。
这样的男人,林芷是最看不上的。
梁毅揽了揽她的肩,很快就放下,“别想那些不开心的。”
“没想,就是觉得这样的人不配——”林芷看了看四周,到底没把那话说出来。
梁毅知道她没说出来的话,想了片刻,道:“每行每业都不乏好人,但也不缺坏的,甚至有时候越坏的、越自私的人,更能往上走,这样的情况避免不了。我们能做的不是去感化,而是做好自己,教好我们的后代,或者等将来我们有足够的自身魅力,那个时候你的一些言论,或许可以影响身边的人。”